‧【大陸證照】陸網售食品若出包 網站須連坐 | 2013-11-03 |
大陸重視食品安全,圖為婺江社區農殘流動監測點的工作人員(右)23日為民眾(左)帶來的蔬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。(摘自:新華社) 大陸中央頻出重拳整頓食品安全,近期又祭出嚴苛法令展現決心。根據最新公布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修訂草案送審稿,未來販售食品的網站,一旦食品出了問題,可能得負「連坐」責任,「先行」賠付。新法上路後,大陸民眾常使用的淘寶、京東商城、1號店等網站首當其衝。 為打擊惡質商人,草案也加大懲罰力度,食品經查不符食安標準,廠商賠償消費者的金額不可低於1千元(人民幣,下同);此外,非法添加等嚴重危害食安的行為,貨值超過萬元者,最高可罰到30倍罰金。 網站先賠消費者 《京華時報》報導,網路購物已是重要交易形式,但網上銷售食品門檻低、經營地點不穩定、缺乏正規手續,導致不少偽劣商品混入其中。 大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近期公開徵求意見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(修訂草案送審稿)》中,嚴格規範網路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應先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,並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。 也就是說,未來消費者在網站上購買食品出了問題,該網站須負起連帶責任;且在調查核實前,網站必須先出面賠付消費者,以確保消費者權益。 此外,大陸毒奶粉事件頻傳,不少消費者對嬰幼兒奶粉喪失信心,即便是進口洋奶粉,也存在分裝、造假等問題。此次草案大力整治嬰幼兒配方食品,除要求廠商將生產原料、產品配方及標籤等項目,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,並規定不得以委託、貼牌、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。 嚴管加工洋奶粉 這意味著,過去由海外進口大包裝嬰幼兒奶粉再進行分裝,或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在境內加貼標籤等境內「加工」洋奶粉方式,都將受嚴格管控。 為懲治黑心商人,草案並規定最低額賠償制度,若生產或銷售不符合食安標準的食品,消費者除可要求賠償購物損失,還可向廠商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,賠償金額不足1千元者以千元計。 資料來源:旺報/記者郭玫君/2013.10.31 【貼心叮嚀】中國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食品生產加工、經營、流通企業;餐飲業、食堂;各級政府相關監督部門都必須設立專(兼)職食品安全管理師;同時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:食品企業的違法成本達到所有生產原料和設備的10倍至20倍。 ■想前往大陸發展嗎?想增加職場競爭優勢嗎?永誠專辦大陸國際證照保證班、兩岸中醫執業醫師進修班、兩岸心理諮詢師師資進修班、兩岸高階經理人MBA進修班,協助您取得全中國通用、國際認可的大陸證照,提升學經歷背景,累積兩岸人脈,為您媒合大陸工作、個人品牌包裝! 按此索取審查申請書簡章 |